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5-202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5-131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5〕13 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13 09:56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丨汉阴县2025-202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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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阴县2025—202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汉阴县2025—202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县域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管控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奖惩分明二十四字方针,实行全年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田间杂草及生活垃圾,2025—2027年每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3%,确保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力度。各镇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运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召开院坝会、印发村规民约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取得广大群众对禁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县政府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要广泛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增强全社会的自觉禁烧秸秆意识。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营造全民参与秸秆禁烧的氛围。

      (二)合理有效利用。一是大力推行秸秆粉碎还田。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攻方向,凡适宜农机作业地块,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还田装置,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农机收割指导价,降低农机收割成本,支持和鼓励农机作业合作社和农民购买用于秸秆全量还田的大型农机具,并在油菜、水稻收获期及时对外发布农作物收割信息,引导农机收割队开展收割、秸秆还田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确保农作物收割同步秸秆粉碎还田。二是采取集中堆放沤肥。针对大型机械无法进场作业的地块,以秸秆收集离田为主要利用方式,由各镇负责,各村以组为单位,设置若干处集中堆放点,动员农户将未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的农作物秸秆集中统一堆放,经过沤肥后还田处理。三是推动企业回收利用。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员引导企业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产原料,指导牛、羊养殖户制作青储饲料或制作食用菌种植基料;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协助企业做好农作物秸秆收购工作。

      (三)落实管控责任。各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分解落实秸秆禁烧任务,建立干部包抓机制,明确负责人。紧盯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和三沿五区等重要禁烧区域,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严防秸秆焚烧现象。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负责秸秆禁烧的信息收集、情况通报、考核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指导工作,落实农机投放和相关补贴认定等工作;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国、省道公路沿线秸秆禁烧管理;县林业局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县公安局配合做好禁烧管理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镇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镇、各责任单位于每年720日、1020日前将夏收、秋收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二)严格督导问效。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夏秋两季全过程督导。每年由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每天不间断巡查,适时通报巡查结果。扣分包含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对巡查中发现的冒烟火点或斑点,分别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单项考核分值中扣减1/个、0.5/个,并将结果计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值中;二是对全市秸秆禁烧监管系统反馈各镇火点,在两小时内办结的扣0.1/个,超过2小时未办结的扣0.2/个,多次超时办理、逾期不回复、火点持续高发导致被市级通报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白黄红三色督办”、约谈、移交问责;三是被市级督查通报,扣减市对县目标考核分值的,将在县对镇目标考核中落实双倍扣分。

      (三)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局每年安排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50万元为各镇禁烧工作经费,分配标准为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各8万元,双乳镇6万元,漩涡镇4万元,铁佛寺镇、双河口镇、观音河镇、汉阳镇各2万元,对市、县巡查中通报的火点(黑斑),按每个火点(黑斑)500元的标准扣减相应镇禁烧工作经费,对全市秸秆禁烧监管系统反馈各镇火点,按每个火点50元的标准扣减相应镇禁烧工作经费,扣完为止;10万元为考核奖励资金,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川道镇分别奖励5万、3万、2万元,所有资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兑付。由县农业农村局对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割、粉碎、打捆、回收等事项的合作社、企业制定专门的补贴方案,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核实兑付。县审计局加强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