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4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5-1494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11:19 |
来源: | 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放2025年4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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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和各镇本月上报变更情况,决定发放2025年4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3927人2304599元(含电价补贴5元/户)。
附件:2025年4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费发放花名册.xlsx
汉阴县民政局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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