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5-1495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17:44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规定:“对在汉阴县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本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1.在汉阴县境域内投资 3万元以上、首次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中入乡从事种养殖业的必须达到一定规模。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有正常经营流水),1年后的 6个月以内申报,超过 1年 6个月的,不再受理补贴申报。3.申报对象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指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其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女性不超过60周岁。
申报程序: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1年后的6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的镇便民服务大厅提交申报资料进行线下办理并录入资金系统。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账户。创业实体登记注册超过1年6个月的,不再受理补贴申报。
申报材料:1.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屋提供房产证复印件);4.身份类型对应证明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返乡农民工须提供在外务工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一个月工资打卡记录或缴纳社保凭证,就业困难人员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到创业所在地的镇便民服务大厅做就业困难认定);5.本人与创业项目合影图片1-2张;6.本人社保卡或本人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
咨询电话:汉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0915-5291200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