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5-1575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09:33 |
来源: | 县发改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各粮油企业:
现将《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予以支持与监督。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和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求,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责任,全面完成各项监管任务,确保粮食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二、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者。
三、监督检查范围
(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活动及粮食流通统计进行监督检查。
(二)储备粮管理监督检查。强化储粮安全责任落实,对各级政府储备粮承(代)储企业执行政府储备粮管理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其他政策性业务监督检查。对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方式
以定期巡查为主,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执法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定期巡查。每月对全县粮食经营企业开展1次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按照省市县安排,组织开展库存检查、军供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
(三)其他监督检查。按时办理12325监管热线举报、12345工单及其他单位反馈、移交案件线索核查、处置。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定向销售粮食管控、进口粮食疫情管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六、相关要求
(一)树牢依法管粮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察机关、上级机关、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
(二)加强粮食法规宣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粮食法规普法活动,加大12325监管热线宣传力度,发挥好“前哨”作用,努力在粮食行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提升监督检查能力。正确处理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关系。加强执法业务培训,配置必要执法装备,开展案卷评查,综合运用信用评价、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加强部门联系,做好案件移送。
(四)做好调度信息报送。加强粮食监管执法工作自查,实时报送重大涉粮案件,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行政处罚工作情况,每季初10日前报送巡查工作,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争取上级支持,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