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汉不动产字〔2025〕第031号)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5-1739 发布日期: 2025-06-04 15:12
来源: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内容概述: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汉不动产字〔2025〕第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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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汉阴县城关镇城南新区颐园小区徐正钊楼1单元4层402号,证号为陕(2017)汉阴县不动产证明第187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