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5-1851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17:29 |
| 来源: | 县司法局 |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 ||
朱泽斌(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31181****6219):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汉市监质标不立告字〔2025〕0325号),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4月8日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2025年5月30日,汉阴县人民政府通过EMS特快专递(邮件号:1351499777011)第一次向你邮寄送达汉复决字〔2025〕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6月1日,因你拒收,邮局未能妥投,邮件于6月3日退回本机关。6月3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你联系(你行政复议申请书预留电话及听取意见过程中接听电话),未联系上你。6月4日,本机关通过EMS特快专递(邮件号:1356316434411)第二次向你邮寄送达汉复决字〔2025〕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6月5日,因你拒收,邮局未能妥投,邮件于6月9日退回本机关。6月11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你联系(你行政复议申请书预留电话及听取意见过程中接听电话),未联系上你。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汉复决字〔2025〕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8219164;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民主街104号汉阴县司法局103办公室)领取汉复决字〔2025〕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