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液化石油气储备站项目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许可公示
| 索引号: | xzfgzbmhyxhzspj-GK-2025-0031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09:33 |
| 来源: | 县审批局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汉阴县液化石油气储备站项目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许可公示 | ||
汉阴华屹燃气储备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汉阴县液化石油气储备站项目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许可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汉阴县液化石油气储备站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汉阴华屹燃气储备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汉阴县蒲溪镇小街村,项目占地面积10171.52m2.总建筑面积849.49m2.
公示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中机房、车间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56.92m2.消防泵房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18.38m2.消防水池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47.42m2.办公楼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401.08m2.门房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25.69m2.该项目按规定办公楼应建防空地下室12.03m2.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不宜配套建设人民防空工程。
审批易地建设的依据: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并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国家计委 财政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韵地下室空间净高)的;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的规定。
二、公示地点及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
2.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yin.gov.cn/)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4年8月26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长乐路中段)
邮政编码:725100
联系电话:0915-5218084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
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