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共场所健康证”办事指南

索引号: gzgbmgzgbm-GK-2025-0118 发布日期: 2025-09-13 08:09
来源: 县审批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公共场所健康证”办事指南
政策解读:
  • 视频解读 | “政小帮”微视频办事指南(第十五期):汉阴县“公共场所健康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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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

    直接从事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给和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化妆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以及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

    二、申请材料

    从业人员接受预防性体检公共服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凭证、摊位证等)复印件;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或拟录用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1寸免冠证件照片。

    三、办理地点:汉阴县妇幼保健院体检门诊。 

    四、办理时限:申请后即时办结。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电话0915-5212201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