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共场所健康证”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gzgbmgzgbm-GK-2025-0118 | 发布日期: | 2025-09-13 08:09 |
| 来源: | 县审批局 |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公共场所健康证”办事指南 |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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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直接从事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给和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化妆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以及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
二、申请材料
从业人员接受预防性体检公共服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凭证、摊位证等)复印件;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或拟录用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1寸免冠证件照片。
三、办理地点:汉阴县妇幼保健院体检门诊。
四、办理时限:申请后即时办结。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电话0915-5212201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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