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索引号: gzgbmgzgbm-GK-2025-0149 发布日期: 2025-10-23 09:52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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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415号)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指在县域范围内创办实体的农民工),给予每人(以注册法人为准,不含股东)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失业的残疾人等10类人)是指按程序在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审核认定,严禁先注册营业执照后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申报条件:

  1.在汉阴县境域内投资3万元以上、首次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中入乡从事种养殖业的必须达到一定规模。

  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有正常经营流水),1年后的 12个月以内申报,创业实体登记注册超过2年后未申请的,不再受理。

  3.申报对象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指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1年后的12个月内,携带申报所需资料向创业所在地的镇便民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2.所在镇对申报资料和创业情况进行初审核查后,由镇政府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步在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创业补贴受理,并将资料报送县人社局;

  3.县人社局对资料进行复审、现场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到县政务大厅3楼就业窗口进行系统申领;

  4.对公示无异议并完成系统申领的,按程序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打卡兑付到本人账户。

  申报材料: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填写《汉阴县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真实性承诺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屋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身份类型对应证明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返

  乡入乡农民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一个月工资打卡记录或缴纳社保凭证、户口本等,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系统确定);

  5.本人与创业项目合影图片1-2张;

  6.本人社保卡或本人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

  此前发布的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政策指南作废,以此为准。


  附件:

  1.汉阴县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书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