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征而未用土地利用的提案
| 名称 | 关于加强对征而未用土地利用的提案 | ||||||
| 办理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徐世平 | 签发日期 | 2025-06-26 | 发布日期 | 2025-06-28 | 类别 | C |
| 正文 | 付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征而未用土地利用的提案” | ||||||
| 回复 |
一、基本情况 “征而未用土地”是指集体农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前,由镇人民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在拟征收区域内全部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回,并将土地交付给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土地。 二、征而未用土地 (一)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地上附着物赔偿并交付给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合计一块,计11.9亩。 自然资源局以西与永安路之间两个地块共11.9亩,已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已交付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目前已对该地块进行围挡,加强了日常巡护管理。 (二)未全部完成征地拆迁安置和签订土地征收协议,未交付的土地4块 1.平梁镇新河村189亩 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城西客运站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因项目调整,地上附着物未赔偿,土地未交付。现由平梁镇政府管理,村民自行耕种。 2.城关镇草桥村276亩 因该地块未全部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未交付土地,城关镇仍在协调草桥村村组推进征地工作。目前,该地块由草桥村组织种植。 3.涧池镇西坝村100亩 该地块毗邻平涧路,原计划作为交通枢纽项目使用,因建设项目调整,地上附着物未赔偿,未实际建设。现由涧池镇管理,村民自行耕种。 4.城关镇双星村30亩 自然资源局南面,临316国道地块30亩,因其中尚有一户拆迁安置工作未完成,城关镇人民政府仍在协调双星村村组推进相关工作,未交付土地。现由双星村村民进行耕种。 三、下一步打算 (一)将继续加强已征地块管理,完善全县存量储备土地台账,协调镇村对已征地块进行确权,明确地块红线范围,减少矛盾纠纷隐患。 (二)将积极探索储备土地利用路径,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委托镇政府管理,结合属地村(社区)产业发展需要,临时调剂使用,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
||||||
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