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fb/2026-0173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1-26 17:5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在征求各镇和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逐点复核,形成了划定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汉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铁佛寺镇、双河口镇、双乳镇、观音河镇10个镇的行政区域,形成图斑1198个,总面积78510.89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57.51%。

  二、划定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以25度以上陡坡地为核心划定范围,统筹自然生态整体性与耕地保护要求,避开耕地等区域。

  三、管控要求: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确需在该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科学选择树种,合理控制规模,配套布设生态林,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

  五、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按程序做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

  1.汉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汉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汉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禁止开垦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1

城关镇

6423.11

133.33

48.18%

2

涧池镇

5611.57

127.66

43.96%

3

平梁镇

10420.22

203.89

51.11%

4

蒲溪镇

3637.41

79.70

45.64%

5

漩涡镇

12762.32

224.97

56.73%

6

汉阳镇

10424.30

163.39

63.80%

7

铁佛寺镇

12666.48

163.79

77.33%

8

双河口镇

10010.62

141.68

70.66%

9

双乳镇

1109.44

37.92

29.26%

10

观音河镇

5445.42

88.85

61.29%

合计

78510.89

1365.18

57.5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