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引号 xzfgzbmzfb/2026-0055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26〕2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2-04 16:17

汉规〔2026〕001—县政—001 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安政发〔2024〕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14件(见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其起草部门或实施部门应根据文件执行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政策规定,对需要清理的文件及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2.需要修改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2)。

  3.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3)。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4.失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4)。失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

汉政办发〔2021〕70号

医保局

继续有效

2

《汉阴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汉政办发2021〕51号

农业农村局

继续有效

3

《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确定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公安局

继续有效

4

《汉阴县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

 

交通局

继续有效

5

《汉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2〕72号

住建局

继续有效

6

《汉阴县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3〕88号

农业农村局

继续有效

7

《汉阴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汉政办发〔202361

人社局

继续有效

8

《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汉政办发〔2024〕1号

司法局

继续有效

9

关于印发汉阴县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4〕15号

林业局

继续有效

10

关于印发《汉阴县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4〕14号

消防大队

继续有效

11

关于印发《汉阴凤堰梯田景区建筑设施风貌 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4〕44号

漩涡镇

继续有效

12

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汉政发2024〕21

司法局

继续有效

13

《汉阴县促进乡村振兴“引客入汉奖励办法”(试行)》

汉文旅广发2025〕24号

文旅广电局

继续有效

14

《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汉发改字2025〕341号

发改局

继续有效

凡还在有效期内,但有效期快到期的,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半年走修改制定程序,避免出现文件断档情况。

 

附件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汉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1〕80号

司法局

拟修改

2

《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封山禁牧的通告》

汉政办发〔2021〕13号

林业局

拟修改

拟修改的文件应于半年内修改完毕,避免出现新旧政策衔接不畅。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汉政办发〔2021〕2号

发改局

废止

2

《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汉政发〔2022〕16号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废止

3

《汉阴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汉政发〔2023〕19号

招商服务中心

废止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使用

 

附件4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汉阴县城市公共空间及杆线监管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 2023〕8号

住建局

2025年2月15日失效

2

汉阴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3〕19号

发改局

2025年5月23日失效

3

汉阴县扶贫小额(脱贫巩固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43

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制定)

2026年1月7日失效

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