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6-0510 | 发布日期: | 2026-03-28 08:38 |
| 来源: | 汉阴县公安局 |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即日起面向全县群众广泛征集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二)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使用病死、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
(三)假冒知名品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
(四)在肉制品中掺杂使假,使用非同类肉类冒充高档肉制品的;
(五)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制品的;
(六)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合物的;
(七)在牛羊、生猪等动物屠宰前使用药物,致使牛羊、生猪大量饮水,致肉含水量超标的;
(八)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禽畜私屠滥宰活动的;
(九)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的;
(十)非法销售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的;
(十一)其他违反肉制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要求与保密措施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行政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处理。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县公安局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
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汉阴县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
地址:汉阴县凤凰大道(汉阴县公安局)
邮编:725100 电话:110 0915-5212778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
地址:汉阴县北城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邮编:725100 电话:0915-5212315
(三)县农业农村局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
地址:汉阴县北城街100号
邮编:725100
电话:0915-5215582 0915-5212084
特此公告
汉阴县公安局
汉阴县市场监管局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
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