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某礼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公告(2026年4月24日)
|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6-0697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17:54 |
| 来源: | 县发改局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邱某礼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公告 | ||
根据邱某礼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拟公开“202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其他支出”类级科目明细(含用途说明、金额、支付对象),(以下简称“拟公开信息”)。经审查,该申请内容涉及您(单位)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及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的规定,现特向您及所有涉及的第三方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202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其他支出’类级科目明细中,收款人为‘陕西恒康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汉阴县金坤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支付明细(含支付日期、金额、凭证号)”等单位信息。
二、意见反馈相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书面回复我机关(联系电话:0915-5212597,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和平街35号,电子邮箱:1198542020@qq.com)。逾期未提出意见的,我机关将自行依法决定是否公开。
三、特殊说明
本机关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结合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利益考量,依法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
特此公告。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