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汉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执法主体的公示
|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6-0744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11:00 |
| 来源: | 县政府办 | ||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如下。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陕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汉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涉非法集资问题排查、线索核查、行政处置、行刑衔接、普法宣传、执法培训和信访维稳等工作,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陕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确定的行政执法权。
三、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陕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陕政发〔2023〕7号)、《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四、监督举报
全县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非法集资防范排查、线索报告、监测预警、案件处置等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举报地址: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阴县北城街63号)
举报电话:0915-521650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