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汉不动产字〔2026〕第43号)
|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6-0753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16:19 |
| 来源: | 县自然资源局 | ||
| 内容概述: | 不动产登记公告(汉不动产字〔2026〕第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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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阴县漩涡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经审查,拟受理汉阴县漩涡镇双河村村民委员会收回吴明琴继承其丈夫王仕友位于汉阴县漩涡镇双河村三组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的确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土地座落:汉阴县漩涡镇双河村三组
2、土地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4、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90.04平方米(其中宅基地房屋面积160平方米,院场占地面积130.04平方米)
5、宗地四至界限(详见宗地基本信息表和宗地草图)
如有对上述的不动产确权登记事项以及四至界限关系持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提交有法律依据书证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以及相关法定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资料提交齐全后,我局将予以受理以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
联系电话:5279656 5274538
联 系 人:倪 强 李 杨
汉阴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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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921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