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招聘城乡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2-06-18 14:36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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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城乡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编制、人社、监察、财政、住建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名。
    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招聘名额递减。
    四、招聘对象、条件和有关事项
    1、招聘对象:2012年7月20日前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的城市建设类(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0日后出生);
    (3)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身体健康。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入库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于2012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4、招聘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等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5216823(县纪委监察局)   5211895(县人社局)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6日8:30——11: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依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初录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予调动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汉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