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认真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涧池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1]17号)精神,结合全镇今年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猪肉专项整治,严格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做到生猪出入场全程记录,对检疫不合格肉品,严格做到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强生猪养殖环节监管。镇畜牧站对辖区内养殖场建立生产记录,防疫档案,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定期开展违禁兽药以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剂使用排查。
三是加强兽药饲料经营环节监管。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导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违禁、过期、假冒等兽药,禁止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折包、分装饲料。
四是对种植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用、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和检查,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程操作,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技术。
通过狠抓农产品安全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发现和消除了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一般事故,遏制了特大事故,杜绝了重特大事故,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