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纪委“四项措施”保证信访结案率
汉阴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建立信访督查催办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信息员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整合督查力量,突出督查重点,妥善解决带有普遍性、热点性、群众性的合理诉求,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使信访案件办结率得到大幅提升。
一是落实包案领导,明确信访责任。为从制度上保证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越级访、集体访等非正常信访的发生,今年5月份,县纪委在纪检干部培训会上明确要求,要围绕打造一支能办案、会办案、善办案、敢办案、办成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入手,高度重视办信办案,加强学习和研究各类信访案件。
二是建立“信访台账”,跟踪督查督办。凡是上级交办和重点跟踪督办的信访案件,逐案登记建档建立管理台账。每月将快要到期的案件逐一梳理,提前通知承办单位把握办案进度,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不定期对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列入年终信访目标考核管理。对个别承办单位信访案件未落实到位的,要求承办单位说明原因,采取措施快查快结,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是坚持领导“带案下访”,现场一线解决问题。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或上访人要求过高的案件,委局领导亲自带领调查人员深入案发地了解情况,现场办公,现场帮助解决问题。对基层办理的一些较为复杂或认识不一致的信访案件,为保证按期办结及时上报,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的办法,听取基层同志的办理意见,共同“会诊”信访案件,帮助和促进基层单位按期完成信访案件的查办任务。
四是实行“结案上级审核”,严把信访初核质量关。对结案材料不齐、处理意见未落实的,严格按照《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要求,一律退回重办或补齐材料,督促处理意见落实到位。对一些容易反弹或处理不当容易形成重复访、集体访的案件,逐案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实行全程跟踪管理,认真落实办案程序、办理期限、督办制度、办案手续、结案标准等各项要求,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今年上半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11件;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省市纪委下转信访件7件。经排查共初核13件,立案6件,结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