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生产人员简章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2-08-06 10:15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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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生产人员队伍建设,确保“两厂”尽快投入试运行,经研究,决定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公开招聘生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考名额
    两厂共计招考生产人员14名,具体岗位如下:

    报考各岗位专业及性别要求为:
    1、生产车间岗位专业要求:不限;
    2、机修车间岗位专业要求:工科类专业,性别要求:男性;
    3、中控室岗位专业要求:自动化、电子、信息类专业或已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的其它专业学生;
    4、配电室岗位专业要求:工科类专业;
    5、化验室岗位专业要求:环境、化学类专业。
    一名考生同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招聘名额递减。
    三、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属企业化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经考核及体检合格后试用期6个月合格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1800元,并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招聘对象、条件和有关事项
    1、招聘对象
    2012年8月13日前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3日后出生);
    (3)报考职位必须与岗位专业要求及性别要求一致;
    (4)身体健康。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入库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于2012年8月11日至2012年8月13日到县住建局报名。
    4、招聘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等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即《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内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政审和初录
    依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初录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初录。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初录。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被初录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并试用,培训试用6个月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它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150元。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