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新机制严把廉政鉴定关
近年来,汉阴县纪委不断探索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廉政鉴定工作,做好拟提拔、评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鉴定工作,挡住干部队伍的不洁之源。
明确鉴定责任
明确纪委书记为廉政鉴定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程序,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提拔、评优工作的有序开展。
多室进行联审
廉责办在接到组织部门或其它部门的廉政鉴定函后,由党风、信访、案件、审理等相关职能室逐一联审,鉴定内容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提出鉴定意见
按照廉政鉴定相关要求,对拟提拔和拟表彰人员通过多室联审,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以书面廉政鉴定意见函回复给县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
规范建立台帐
对每次鉴定的人员、事项、鉴定结果等进行登记,规范化建立“党员干部廉政鉴定登记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跟踪管理。
近两年来,县纪委为提拔交流干部、评先评优干部、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出具各种廉政鉴定意见函95份,为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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