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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1 15:02

章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汉阴县精神病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提案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县残联、卫生局进行办理。在办理中,按照您提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时查阅了相关资料。通过资料比对,您的提案不但经过了深入调研,而且数据翔实,不但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我县精神病患者目前的基本情况,而且对我县今后进一步做好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工作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汉阴县于2007年被省、市残联列为“精神康复”项目县以来,每年有600余人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还有近1000名精神病患者需长期服药。由于精神疾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并且病情反复,大部分需长期服药。许多家庭因病返贫,每年都有多起因精神病患者肇事祸案件发生,严重影响家庭及社会的安全。
    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9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汉阴县2007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124号),2008年县政府又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汉阴县贫困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办法》,我县的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机制基本形成。
    2008年12月,经市卫生局、市残联批准,安康市精神康复托养中心在我县挂牌成立。该中心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2亩,拥有医务人员86人、床位250张,截止今年6月底,在此托养护理精神病患者1000余人次。但是精神病患者康复救治不仅需要生活上的护理,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药物治疗来稳定病情。为解决我县精神病患者就医难问题,2011年6月13日县政府副县长缪红艳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就此项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纪要。会议确定将安康市精神康复托养中心作为我县精神病患者临时过渡性就医机构,由县卫生局加强对该中心从医行为的指导监管,并要求县卫生、残联部门向上申报建立汉阴县精神病医院。由于建立精神病医院的审批权限在市卫生局,因此,我县卫生局在今年2月底,向市卫生局上报了《关于申请设置汉阴县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报告》(汉卫字〔2012〕124号),计划在我县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一所民营性质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机构,切实解决我县及邻县精神疾病患者看病就诊问题。目前,县政府已责成县卫生局加紧与市卫生局衔接,争取该医院早日获得审批并开工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