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推进新一轮“平安村(社区)”创建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涧池”三年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整体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促使群众安居乐业。近日,按照市、县统一部署要求,涧池镇快速行动,在全镇26个村(居)全面铺开新一轮“平安村(社区)”创建,将为本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目标鲜明。新一轮创建以确定建设“幸福涧池”为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度,力争2015年底全镇所有村(居)达到“平安村(社区)”新标准,并全部命名,以小安积大安,不断提升全镇平安建设整体水平。
任务明确。一是要求各村(居)“三委”高度重视创建,达到年度有计划安排,半年有自查报告,年终有总结,专题会议有记录;工作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做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留守人员的管理服务。二是要求各村(居)建有治安巡逻队,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好转,做到“五无”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村(街)霸等地方恶势力、无拐卖妇女儿童、封建迷信等丑恶现象、无重大火灾、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切实加强建立排查工作制度,做好整治化解,达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做到小事及时化解,大事及时调处。三是要求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推进规范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规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展各项群众评选活动,平安家庭授牌达到85%以上,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在97%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98%以上,达到群众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效果明显。
评选科学。评选按照“公开公正、民主透明、严格程序、统一标准、加强监督、优胜劣汰”的原则,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已命名表彰的“平安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问题的,视其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明显的取消其“平安村(社区)”称号。
措施到位。全镇创建工作在镇党委、综治委的领导下,各村(居)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各联村站办所同参与,形成合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奖罚分明实行一票否决,同资金项目挂钩、干部任用考核同步,扎实稳步推进,确保“幸福涧池”创建目标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