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聘请21名河道堤防工程义务管护员
为加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保护堤防工程不受损毁,维护生态环境,确保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等法规,汉阴县水利局在月河和汉江沿线村聘请了21名河道堤防工程义务管护员,对河道堤防工程及河道实施有效监管。
此次聘请的义务管护员,是针对该县河流300余条,堤防工程130余公里,河道管理面大量广而繁杂,而进行的一项管理体制创新。聘请的管护员负责本村区域内的河道堤防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劝阻或制止一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活动,协助水利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河道水事案件和纠纷。同时对区域内环境卫生实施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水利部门和镇、村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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