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推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
为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及行政经费管理,有效控制财政经费支出,汉阴从7月起,实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及行政经费支出月报制度。
该县以汉财字〔2013〕66号文件出台三公经费月报制度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镇每月1号前按规定格式将截止上月底本单位的支出情况表报送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再由财政局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首次报告时间为2013年8月1日。随着月报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推进财政经费开支标准化、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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