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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硬措施”优化“软环境”

汉阴县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项目建设纪实

作者:刘锐萍 刘运波 龙艳 李肖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27 14:47

    编者按:今年以来,汉阴以“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健全机制、严查重处等多种措施,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项目建设,为该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元至7月,全县累计开展明察暗访活动36次,查处问题49件,通报批评管理不力的单位29个,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干部9人。
    今年上半年,汉阴县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2.6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2.09亿元,同比增长28.1%;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9个,项目总投资19.54亿元,项目履约率94.74%;新开工投资项目51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重点投资项目37个,共完成投资7.3亿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汉阴县实施优化发展环境的举措紧密关联。“环境是立县之道,是资源,是生产力,是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环境好,才能发展快。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没有局外人,人人有责。”8月16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继盈谈到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时如是说。如今,“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环境”正成为汉阴全县上下的共识。
    为重点项目发展保驾护航
    8月的汉阴暑气逼人,但在青枫秀岭保障房B区的工地上,建筑工人们干劲十足,施工现场井然有序。
    “欢迎、欢迎,快到屋里坐吧!”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工程部主任刘兴高热情地欢迎县纪委干部的到来。
    “这次主要是来看看你们这块工作上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好及时协调、处理。”县监察局局长陈前志向刘兴高询问道。这已经是这个月监察组第三次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上门服务了。说起问题,刘兴高满脸笑容的告诉我们:“现在问题都解决了,项目施工进度正常。”
    自去年以来,汉阴就专门成立了县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发展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工作。同时,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干部组成的优化投资环境暗访组,直接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对以不正当手段要求承揽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唆使、煽动他人阻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暗访,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年初,由县监察局牵头,向全县67个重点项目派驻了监察组,直奔项目建设第一线,对重点工程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实行了全过程监督和服务,真正做到“零距离”为企业保驾护航,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态势。
    对“歪风邪气”动真碰硬
    今年3月,一场“突击检查”在汉阴全县铺开。由该县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部分县直部门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和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
    随后,县督查组对县物价局、质监局等13个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围绕工作期间到农家乐吃喝玩乐和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先后分别深入到龙岭、麒麟、高家岭、五一村附近的农家乐和全县二级公路的交叉路口、重点路段进行了突击检查。此外,在建设工地与项目业主和企业老板面对面,了解党员干部是否有违反“八不准”、“六必须”、“六不得”等纪律规定的行为;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及超时限办结等问题。
    针对部分机关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纪律涣散、贪图享受、管理不善,不敢坚持原则等 “庸懒散软”倾向性行为,尤其是效能低下的问题,县纪委通过采取 “小处着手”、“切小口子挖病根”的科学方法,将督查的主要力量和精力放到一线、放到基层、放到各项工作推动的薄弱环节、放到为人民服务的窗口进行不定期、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访。把狠刹“五股歪风”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同时,组织26名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行政审批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测评,对12个单位存在“行政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超时限审批行为”和9个单位存在“举报、反映问题,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不及时受理办理行为”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切实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了一针“强心剂”。
    通过明察暗访、投诉举报等强有力措施,今年以来,对工作态度恶劣、刁难群众、超时限办结、强行承揽工程的三名干部予以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
    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没想到,投诉还真管用!”酒店镇蒿坪村村民到平梁派出所办理户口过程中,认为存在超时限办理行为,他向县纪委投诉后,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为此,他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今年以来,汉阴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并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若干纪律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措施不力,应该落实不落实、贻误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手段,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促使行政效能建设变成全县机关干部实实在在的行动。
    在今年制定完善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维护发展环境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党员干部在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加快发展中的几项纪律规定》中,明确提出党员干部“八不准”、“六必须”、“六不得”的纪律要求。同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元至七月,全县共核查破坏发展环境问题12件,约谈党员干部38名,对7名干部区别情况分别给予了停职、停岗、停薪等措施,切实做到在发展环境方面有反映必约谈,有投诉必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