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农村能源建设中央专项投资13450万元
日前,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退耕地区农村能源建设,促进多能互补和优化改善用能结构,我省下达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中央专项投资13450万元,计划在9市74个县区建设户用沼气5000口、节柴灶2万台、太阳灶5000台、太阳能热水器5万台、养殖小区沼气100个。项目建设期一年。
根据要求,各地市要督促和指导项目县抓紧编制实施方案,2012年各市报请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申请变更的实施方案,允许调整为太阳能热水器,各市认真审核后批复。项目涉及农户身份情况必须逐户明确,在项目村和当地媒体经公示并确认无争议。2014年计划9月底前上报。要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推行专业化施工、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项目建成后,各市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书面上报验收情况,省级进行抽验。要加强核查和审计,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记者 陈艳 实习生 李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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