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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关于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作风建设的思考

作者:王侠军 陈小峰 罗瑞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20 08:59

    汉阴县始终坚持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的主要抓手,以考核机制创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幸福汉阴”。自2009年以来汉阴县三次在市对县的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三连优”的成绩取得,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以自己的勤政指数,换取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的敬业精神,同时更得益于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作风建设的工作理念。

    一、内涵与关系
    作风是一个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一贯的做法。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作风建设始终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功”。在新的历史时期,作风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责任考核是陕西省自2009年以来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建立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以说,作风建设是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目标责任考核是作风建设的助推动力。

    汉阴县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三位一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五年来,在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目标责任考核是引领科学发展的“风向标”。“三位一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强调科学发展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可衡量的指标和行动,使全县上下对科学发展观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自觉性大大增强,因而引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导向作用日益显现。2009—2012年,在市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导向下,汉阴县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三年在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县域发展的“助推器”。“三位一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使各地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明确了方向,又感受到压力,从而推动全县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呈现你追我赶、相互竞争的生动实践。2013年1—9月份,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9.88亿元,同比增长14.8%;实现财政总收入1.8379亿元,同比增长23.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86元,同比增长11.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309元,同比增长14.8%。

    (三)目标责任考核是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三位一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把各镇、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和事业发展放到了同一个竞争平台上,推动各镇、各部门在比较中寻找差距、发现不足,加大治懒、治庸、治散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干部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尤其是通过把实施“三位一体”责任考核评价制度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改变了过去一些部门和机关“无所事事、四平八稳”的工作状况,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全县上下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意识大大增强。

    二、探索与实践
    五年以来,汉阴县始终坚持在以目标责任考核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以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积极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

    (一)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目标任务及时层层分解,引领指导各项工作开展。按照“各镇看发展,部门看服务”考核理念,科学设置14个镇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6大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职能趋近的原则把82个县直部门和中省驻汉单位分成五大序列,同时将市考县6大类87项指标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及职能工作、中心工作、党的建设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使目标任务引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各级各部门则将本单位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站办所或股室,具体指标落实到人,形成“考核跟着干部走,干部扛着责任走”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按时做好统计通报,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开,时刻紧盯各项工作进度。每个季度除分析转发市考核办反馈的省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外,还要求县考核办和统计局按时发文通报全县各镇各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情况,而且还在县政府信息网、县党建网、《汉阴宣传》报和县电视台公开登载和播出,既促使各责任部门时刻关注本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又警醒进度滞后的部门及个别作风消极懈怠的相关干部。

    (三)大力强化督查督办,将目标任务存在问题比对分析,预警督促滞后工作赶超。为使各项指标完成尽可能达到进度要求,除每季度安排“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效能办和统计局”等部门进行常规督查外,汉阴县还针对进度滞后的指标采取“联合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调研督办、延伸督办”等“五五督办”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同时要求每次督查督办结果向县考核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县级主要领导汇报,并向全县各镇各部门下发督查通报,对完成情况较差、存在问题较大的镇和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或预警督办,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和达到进度要求,否则将要扣减单位综合考核得分,直至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2013年前三季度先后向相关镇和部门分别下达预警通知单、重点督办单和延伸督办单52份,督促未完成进度任务且排名后两位的镇和部门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情况,采取措施,力争下一季度赶超任务进度。这一强有力的考核措施,迫使工作懒散和进度滞后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能够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及时赶超指标进度。

   (四)积极推行四预考核,将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奋力冲刺各项工作目标。每年10月下旬,为全面梳理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前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各责任部门干部对考核工作前紧后松,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圆满完成,汉阴县按照“指标任务预算账、单项工作预评估、创新工作预申报、表彰奖励预分析”的“四预考核”原则,成立7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县级领导带队, 对全县所有被考核单位的重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专项督查,为第四季度奋力冲刺省市指标和年终考核力争争先进位奠定基础。在查看资料、视察现场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镇和部门滞后的工作现场质询和督办,促使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立马整改提高。

    (五)及时兑现考核奖惩,将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公示,激励干部各项工作创优。汉阴县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目标责任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实现“三连优”目标,县委、县政府三年分别拿出140万、280万、480万元重奖优秀、良好等次镇、部门及单位,兑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充分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将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将各级各部门考核得分情况予以反馈,使其无论是得到“优秀”,还是“良好”与“一般”,都能清楚本单位目标任务考核的得分、失分和加分情况。各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或签订的责任书以及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优和考核奖金分配,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重奖,对工作懈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少奖或者责罚,从而拉开奖励等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县委组织部每年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使考核结果真正成为推进领导班子建设、进行领导干部选拔使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班子换届考察、重点研判和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来,县委一直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结果居前六名的镇和前三名的部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中之重,优先在这些镇和部门优先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得到全县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也大大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意见与建议
    在近年来的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作风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中,汉阴县不断总结经验和创新提高,认为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作风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坚持基本原则,提高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基于实践,进一步探索创新,突出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的要求,努力做到特色鲜明,科学合理,不搞“一刀切”,分类考核,突出主题,强化引领。

    (二)完善方式方法,提高目标责任考核的准确性。在总结工作经验,借鉴省、市考核工作成果,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和方法措施,尽可能地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使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认真组织实施,提高评价评议的客观公正性。准确衡量,综合评议,据实统计,全面汇总,充分运用亮点展示、实绩公示等活动载体,不断扩大社会评价参与范围,广泛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的评议意见,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

    (四)充分运用结果,提高目标责任考核的权威性。要将考核结果不仅仅作为考核奖金分配的依据,更要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进一步探索考核与干部选用的最佳结合点,真正体现“考核跟着干部走、干部扛着责任走”的工作原则。

    总之,在今后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汉阴县将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深入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和“狠刹五股歪风”主题活动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各级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在社会经济发展上求创新,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上下功夫,在深入改革开放上求突破,在发展环境治理上出实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办实事,力促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