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工商局出台优化投资环境十二条规定
汉阴县工商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提高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汉阴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结合工商职能,出台制定了本县优化投资环境十二打规定,为来汉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一是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企业申请名称登记,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结。对手续不全,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一次告清;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所从属企业的,只须提交加盖所从属企业公章的决定或所从属企业权力机构通过的决议。
二是逐步开展网上远程登记、网上年检服务,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从事个体私营经营,注册登记实行零收费制度;企业申请注册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倡导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三是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四是实施首违只纠不罚制度。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外实行首违只纠不罚,运用行政指导,引导守法、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五是加强12315执法体系建设,严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关,加强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质量检测工作和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凡是弄虚作假、违规违法的中介机构,一律取消其县内从业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登记注册;接受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实行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是加强数据分析研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登记大厅、咨询电话、纸质告知单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风险教育和风险提示。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工商数据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