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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5:06

吴学康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驾乘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电动车行业发展迅猛,涉及电动车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称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但由于此类“超标”车辆是新生产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尚存在空白,我市也尚未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目前,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进一步遏制电动车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加大了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专题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邀请新闻媒体随警报道,以案说法,对电动车在道路行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高频率曝光,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规范电动车驾驶人行车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