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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函

作者:汉阴县水利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31 15:54

王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月河“整容美容”工程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月河发源于凤凰山主峰铁瓦殿,全长95.2公里,其中汉阴县境内长度49公里,流经我县平梁、城关、涧池、蒲溪、双乳五镇,于双乳镇万石沟口进入安康境内。境内流域面积970.6平方公里。月河经过千百年的冲积,形成了独具特色、风景秀美的月河川道,养育着勤劳、智慧、勇敢的两岸人民,是汉阴人民的母亲河。
    对月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2003年,县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对河道安全保护、环境污染管理、采砂管理等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2005年制定了《月河河道采砂规划》,对河道采砂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采砂范围、清障回填等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定。2007年至2009年,为支持通村公路和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对月河河道的砂石资源进行了统一拍卖,规范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月河沿岸污水净化、环境保护措施未能同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接向河道内排放,一些人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屡禁不止。月河河道经过多年的开采,砂石资源逐渐枯竭,以致河道水位下降,河床基岩裸露,影响生态环境。为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月河沿岸生态环境,涵养水土。2009年12月,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汉阴县公安局、水利局、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月河及其支流河道实行禁采管理的通告”。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月河实行全面禁采,随后开展了河道专项整治工作,对偷采、盗采砂石及淘金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确保了禁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别是近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局和有关部门抓住机遇,争取项目,加大了月河的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先后实施了水毁堤防修复、重点集镇防洪工程、土地复垦、山川秀美、河岸绿化、污水处理等建设项目,为恢复和保护月河沿岸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为使“月河整容美容工程”落到实处,我们将在你们建议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1、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河道管理,环境保护有关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思想意识,营造人人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2、加强各部门执法力量整合,切实查处乱占、乱建、乱排、乱放和非法违规采砂行为,简化案件查处程序,对顶风违法的人员坚决打击,从快从严惩处,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彻底取缔违法砂场。经统计,在月河沿岸现存砂场14家,其中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3家,砂场直接建在河岸土地内的有11家。据了解均未办理生产许可手续和临时建筑用地手续。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负其责,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违法砂场采取断电,强制拆除清理相关建筑设施等措施,截至目前河道已拆除1家,另外2家原存有砂石料未处理完,待存砂处理完后自行取缔。同时,积极配合国土局做好另外11家在农田非法采砂行为的取缔工作。
    4、巩固创卫工作成果,完善和落实垃圾属地管理和清理工作责任制度,确保月河沿岸卫生环境。
    5、切实做好月河及沿岸土地禁采管理,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完善群众监管网络,坚持经常性巡查,杜绝一切在月河河道及农田内的非法采砂行为,确保禁采工作落实到实处。
    6、依法界定河道堤防工程管护范围,坚决打击乱占乱建,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二)加大工程治理措施
    1、力争月河补水工程建设项目早日实施。
    2、争取国家河道治理、环境保护、污水处理等工程项目,对月河进行系统、科学化的治理保护。
    3、多方筹措资金,各镇、村均建设远离河道的垃圾处理场,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问题。
    4、对部分裸露基岩河段,在确保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建设人工湖、低坝,铅丝笼块石,砼网格等生态治理工程,拦蓄泥沙、涵养水土。
    非常感谢你们对月河生态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积极努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在不远的将来,一条秀丽、充满鸟语花香、有着自然生态美的清澈月河会重新浮现在我们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