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汉阴县2013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16:38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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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汉政办发〔2007〕163号《汉阴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居民;(二)城市领取社会低保的居民;(三)城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4平米房(含14平米房)的住房困难家庭。
现将汉阴县2013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共400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3日。
公示期间,对享受对象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5210516 5215501
附:汉阴县2013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
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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