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年末岁尾,各建筑工地陆续停工,务工人员开始返乡,因劳资纠纷引发的不安定因素随之进入高发期。汉阴县公安局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群众的自身利益,事关社会的稳定,汉阴县公安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部署,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013年12月初,四川籍民工邓某等人向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投诉,汉阴凤凰国际工程项目承包方四川巴中民盛劳务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经人社局核查,该公司拖欠工资属实且数额巨大,已造成部分民工上访等不安定因素,12月31日人社局将此案移送汉阴县公安局。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四川巴中民盛劳务公司直接责任人李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130余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事实。2014年1月3日,决定对李某刑事拘留并进行网上追逃,1月7日李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经多方工作,截止1月17日,公安机关责令李某和工程发包方汉阴凤凰国际公司筹集资金130余万元用以支付全部拖欠民工工资。
2014年1月17日,汉阴县公安局在城区凤凰广场举行了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劳资公开发放仪式,邀请县电视台、华商报等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和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决心,有力震慑了类似犯罪,积极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