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摘要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4-02-28 16:45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2011年7月1日起已全面启动实施,现将汉政发〔2011〕18号、汉政办发〔2011〕115号、汉政办发〔2014〕3号文件及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摘要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所在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三、政府补贴标准。
财政对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缴费100元、200元的,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
缴费300元的,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40元;
缴费为400元以上(含400元)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在4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
持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多重残疾)参保的允许个人不缴费,由省级财政按100元给予补贴;持证的中、轻度残疾人允许个人只缴50元,由县级财政补贴50元。
四、参保缴费办法。
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养老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1-3月为当年的集中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之外缴费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断保人员可补缴间断年度的保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对累计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人员,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五、参保缴费程序。
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还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镇的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村(居)委会审核无误后,由本人填写《汉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并交纳所选档次的保险费,村(居)委会为其开具加盖“汉阴县××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专用章” 的陕西省社会保险收费票据,填写相关表册,报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审核后,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六、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2011年6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2、2011年7月年满46周岁(含46周岁)以上,按规定参保连续缴费至60周岁人员;
3、2011年7月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人员。
未按规定正常缴费、正常申报待遇的,分别从补缴费、申报待遇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七、养老保险待遇的申报、审核、审批办理程序。
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应在到龄的当年1-3月份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填写《汉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村(居)委会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在本村(社区)对享受待遇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填写《汉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花名册》一式四份,经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后,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将养老保险待遇通过经办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八、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
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到失去享受条件的当月。从2013年10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的标准为: 60-69周岁的65元, 70-79周岁的75元, 80-89周岁的85元, 90周岁以上的95元(对以后达到下一年龄段领取标准的,从达到年龄的次月起进行调整)。对持证的重度残疾人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再提高5元,持证的中、轻度残疾人每月再提高3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总额+利息)除以139。
九、养老保险的继承。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含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向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请,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全部给予退还。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好处很多,它由政府主导,并享受财政补贴,和其它商业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今后,财政补贴和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可随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为了您晚年的幸福生活,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真诚欢迎您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尽早享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社保股 5218752
县经办中心综合股 8216790
县经办中心信息股 8216793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