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
记者从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宝鸡市和子长等10个县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综合改革从村、镇、县、市四个层级同步推进,用三年时间,建立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市县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率要达100%。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安排门诊和门诊慢病统筹资金。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分级报销制度,拉大按病种报销比例,加大慢病报销力度,引导患者合理分级就诊。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大病保障病种达到22种;全面推行商业大病保险试点,加强对商业经办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门诊救助和应急救治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推行按病种付费、新农合异地结算,解决费用过高和异地就医报销监管等问题。
另外,要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为目标,扩大按病种收费试点的病种数量和实施范围,力争有一批医院实现人均住院费用零增长的目标。
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今年,西安市、宝鸡市和1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要率先启动这项工作。
实施卫生“三万”工程,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2000名医学本科生,培训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骨干600名、基层全科医生1500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医生各1600名。
加快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启动应用试点。扩大门诊网上预约诊疗服务范围。做好全国人口信息处理与备份(西安)中心的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证通”应用水平。
发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在线访谈发布、网上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各级新闻发言人制度,打造卫生计生权威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