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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2014年养老金

作者:彭艳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3-14 09:42

    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陕人社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汉阴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日前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1、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2、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4、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齐。提高的基本金养老金从2014年1月开始执行。

    本次共有3246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了基本养老金调整,调整总金额628682.58元,其中:月养老金最高调整369元,最低143元,人均月养老金调整193.68元。调整增加的1-3月基本养老金将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从4月起养老金按新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