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跨县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加强司法调解 构建和谐汉阳
“虽然这次我父亲受了伤,你出了钱,但我们以后还是像自家人一样,有时间常来往……”。“今天我们能握手言和,双方满意的将事情得到妥善的解决,多亏了汉阳司法所和石泉县喜河镇司法所、综治办的大力支持……”。这是近日发生在汉阳镇便民服务大厅感人的一幕,当看到双方当事人紧紧握着对方的手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到由衷的高兴,这是汉阳镇司法所真情为民,成功跨地域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2014年2月的一天,汉阳镇天池村龚某驾驶自己的残疾代步车像往常一样在街上跑运输,当行驶至汉阳集镇时不小心将石泉县喜河镇晨光村80余岁的黄某刮倒在地,造成黄某腿骨骨折,事故发生后,龚某第一时间将黄某送至石泉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黄某达到出院条件,但双方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于是请求汉阳司法所进行调解,由于此次交通事故受跨地域等多方限制,给调解增加了不小难度。
由于龚某是家庭中唯一的劳动收入者,加上肢体残疾,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因此,希望通过协商处理事故减小赔偿损失。汉阳司法所接受龚某申请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就事故发生情况及医院治疗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并多次深入龚某家中和喜河镇司法所、综治办和黄某家中了解情况。 通过不断和喜河镇司法所、综治办加强联系协调,双方司法工作人员在分清责任的同时,不断地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达成了双方认可的赔偿协议:龚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后期治疗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18350元,并当场兑现。为保证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经当事人一致同意,就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一场跨地域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