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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狠抓“三风”建设 凝聚公安队伍正能量

作者:谢传坤 李甲林 徐良茂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26 10:28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公安局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慵、懒、散、慢、推、拖”等工作现象,从狠抓学习之风、进取之风、力行之风等“三风”建设入手,根除不正之风,进一步推动汉阴公安队伍可持续发展。

    一是狠抓学习之风,提升民警素质。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文化育警的理念,深入推进警营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警营,提升公安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在学习内容上。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坚定公安民警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业务能力学习以轮岗轮训、发挥“小教官”骨干作用等方式,选拔优秀民警到县局各队室轮岗轮训进行实战练兵培训,然后发挥小教官“传、帮、带”作用,由小教官统一培训其本单位民警。二是在学习形式上。以所队室为单位,采取自学为主,集中训练为辅的方式,集中学习主要学习政治理论,个人自学主要学习业务知识,做到人人有笔记、部门有记录、县局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三是在学习实践上。通过座谈讨论、办讲座、以考促学、大比武、目标考核等方法,将理论贯彻于实践之中,力求达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切实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警务实战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是狠抓进取之风,激发队伍活力。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用人和考评机制,及时兑现奖惩,真正让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实惠、有为的人有位。一是合理选人用人。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投向那些默默无闻奉献、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的民警,让能干事、有作为的民警有市场、有前途、有舞台,让不干事、干不成事的人退出舞台,让误事、干不好事的民警付出代价,让出工不出力、浑水摸鱼的干部退位让贤。二是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评选激励机制,深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立功授奖、推荐和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奖勤罚懒、奖惩兑现的依据。同时,把奖励指标向社区民警和治安民警等一线民警倾斜,力争基层表彰奖励数量达到全县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的75%以上,给充满工作激情的民警以发展的希望和动力。三是树立先进典型。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典型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力争推出1—2名重大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能量”辐射作用,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营造“人人学习典型、人人争当典型”的氛围,激励民警全身心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进行整理分析,对不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和不利于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措施进行及时的废、改、立,指导基层加强队伍管理,按照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原则,制定和完善一整套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狠抓力行之风,助推作风转变。汉阴县公安局按照十八大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一是加强政工建设。举办政工队伍培训班,组织各单位教导员、副教导员进行针对性学习,切实提高政工干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并通过丰富和完善“1+9”制度体系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坚持队伍剖析。坚持每月召开队伍建设分析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摸准队伍管理薄弱点,找出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由教导员定期对民警进行剖析,有的放矢地开展队伍管理工作。三是确保整改到位。汉阴县公安局在县局内网主页上设置纪律作风整顿专栏,将队伍存在的问题在专栏曝光,并以书面形式将存在问题发放给具体责任所队、责任民警,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目标,并将整改进度进行全程跟踪通报,达到整改措施实在,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质量到位的效果。四是施行领导问责。将民警纪律作风纳入考核,向民警的“小毛病”“小苗头”发起攻势,不断增强民警的规范意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对绩效考核落后、队伍出现重大问题被媒体曝光、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影响全局整体工作的,视情节轻重,对其单位负责人分别采取诫勉谈话、纪律处分、引咎辞职等手段,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汉阴公安微博、宣传单等方式公布警风警纪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每季度组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询了解警风警纪情况;安排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经常开展抽查,加大对执行警纪警规和中心工作的督导力度;将民警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建立民警家属参与监督机制,共同监督民警的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确保队伍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