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落实“三转”
今年以来,县纪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紧扣“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将“三转”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将“三转”要求落到实处。
转职能,聚焦主业
厘清职责权限。将牵头或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由原来的105个精简至10个,腾出时间和精力管好自己的“责任田”,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并进一步完善修订了机关的三定方案,尽量不再参与机关自身职能职责以外的工作,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这个中心任务;将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按要求进行了整合和重组,实现了将主要力量向查办案件倾斜的目标;建立县直部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协作组,充分发挥好部门纪委和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并促使其转职能。强化办案力度。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合并执法室和效能室、党风室和纠风室;将干部教育室调整为干部监督与宣教室,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设立纪检监察二室、案件管理室,将主要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优化办案资源。制定了《办案及监督检查协作区(组)制度》,把委局机关、派出纪检组、部门及镇纪委三方面的办案力量整合起来,划分为5个监督检查协作区(组),优化组合办案资源。
转方式,改革创新
转变监督检查方式。按“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思路,把对具体事项的牵头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转变为独立的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上,把日常过程监督转变为源头监管和结果监督。通过采取模拟群众办事的方式开展暗访检查,“面对面”查找和解决作风建设问题。在暗访46个检查单位中,对暗访中发现存在作风问题的2个单位、2名干部予以了指名道姓全县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责成处理相关责任工作人员,限期整改到位。转变工作推进方式。采取查、问、听、评、推“五字工作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推进,确保了检查和推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弄得清,基层受欢迎,促进作用明显。转变办案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的原则,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由被动办案向主动出击和寻找问题相结合转变,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21件、省市纪委下转信访件16件,召开信访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7次,经排查共初核22件,已了结11件,转立案11件,已结案10件,处分10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转变服务群众方式。该县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为保障,以电子信息化监控技术为支撑,建成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镇便民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室三级联动的阳光政务体系。形成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最大限度的防控廉政风险,提高行政效能。
转作风,严于律己
开展“三转”要求及严明纪律作风主题学习教育活动。3月中下旬,开展了有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为期半个月的落实“三转”要求及严明纪律作风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有关媒体关于“三转”工作论述及经验,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开展交流讨论,促进干部认识提高、作风转变。封闭学习,集中研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在进行三天封闭学习和“每周一讲”集中研讨四个专题的基础上,深入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查摆问题,努力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创争出”活动。按照常规工作提质量、重点工作上水平、创新工作求突破的思路和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创争出”活动,真正使“创争出”活动成为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调动和激发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力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