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文化广场房屋租赁拍卖中文化产业经营项目的具体界定和相关补充规定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4-07-23 09:43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一、具体界定:
按照汉阴县文化广场整体规划和功能布局,在文化广场B区一层1257㎡、C区一层1115㎡;B区二层1257㎡分别进行租赁权的拍卖,只能用于以下范围的文化产业项目经营:
1、 B区一层(建筑面积1257㎡)和C区一层(建筑面积1115㎡)经营项目界定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店、书法美术艺术品展示交易店、文化旅游精品店、文化礼仪摄影服务店、影视、创作、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咨询、代理服务)、旅行社、文化沙龙、无烟类茶吧咖啡厅、珠宝玉器、金银首饰礼品店。
2、 B区二层(建筑面积1257㎡),界定为建设城市数字影城,须一次建设三个影厅以上。同时预留至剧院通道。
二、补充规定
1、竞买者应是文化产业类公司或是竞得后注册成立为文化产业公司。
2、有意竞买者在实地咨询、勘查标的后,须制作文化产业项目经营策划书,在8月3日前交拍卖公司,由拍卖公司交委托方请专家团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所经营项目是否在界定范围内、拟投入资金能否保证正常经营、拟投入资信能力证明等,评审合格者方可参与8月6日的正式竞拍。
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