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民警成功处置一起持刀挟持人质案件
7月20日12时许,县公安局接到该县北城街某家属楼居民报警:“自己与老公闹离婚,老公把汽油倒在娘家屋里闹事”。接警后,该局立即指派城关派出所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再三敲门后房门打开,但是拒绝民警进入。民警从门外看到室内一男子罗某(后调查:罗某,28岁,系河南省通许县人)手持匕首架在一男孩罗小某(8岁,系罗某之子)的颈部,且地面泼洒大量汽油,散发出浓厚刺鼻气味。罗某见到民警后情绪十分激动,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并将汽油从自己及儿子头部淋下,声称要带妻子及其儿女回河南居住,否则将同归于尽。
警情万分紧急,现场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县局领导汇报,县公安局长宁斌立即带领副调研员彭光辉、副局长罗峰、谢传坤及刑侦、治安、巡特警、消防、武警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现场成立了临时指挥部,下设群众疏散、谈判攻心、消防灭火、交通管制、狙击处置、外围警戒等临时工作组迅速展开工作。此外,为了防止谈判失败,确保人质生命安全,紧急报告市武警支队调配狙击手赶赴汉阴给予支援。
为了妥善处置好此案件,宁斌要求不惜一切代价保障人质生命安全。经过与罗某多轮谈判但是收效甚微,罗某情绪一度异常激动,躲到厨房将液化气罐阀门打开与民警对峙,液化气与汽油交杂混合后浓度十分高,加之当时室外温度高达37度,案发地又处人口聚集区,一旦处置不当后果不堪设想。对此,现场民警不断与该罗斗志斗勇,寻找时机,后巧借告知:“其妻已原谅他,并给他发了短信”,该罗低头从口袋掏手机时。宁斌、罗峰、刑侦大队长李仕刚趁机迅速上前将其制服,长达3个半小时的对峙成功破解,人质安全获救,家属和民警毫发无损。
至此,这起全市首起,发生在闹市区的持刀挟持人质案件成功处置。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