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镇:“阳光低保”在行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犹如温暖的阳光照耀的贫困农民身上,汉阳镇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整改工作。
做好领导工作。为确保全镇农村低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该镇党委、政府将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低保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干部及时召开了农村低保摸底排查大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村召开农村低保摸底排查大整改工作会议。
做好摸底工作。要求各镇村干部召开村组会议、走访邻里、挨家挨户进行摸底等办法,全面掌握农村贫困群众家庭的经济收入,准确了解其家庭生活水平,避免出现瞒报、虚报等问题。包村干部必须全程做到对所包村的应享受低保对象情况明、底子清。
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各村“三委”成员及村民代表举行会议、干部入户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村贫困群众家庭的经济收入真实状况。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低保整改政策人人知晓。
做好指导工作。要求镇社会事务服务站干部及各包村干部必须下村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各村整改政策宣传到位、民主评议真实有效。镇社会事务服务站为此向各村下发了农村低保整改时间安排表和核查表,实行低保评议会议干部签字确认制和评议结果负责制,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监督工作。要求各村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做到“五公开”,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对象公开、低保金发放公开。同时要落实“三榜公示”制,即村级初审公示、镇审核公示和县民政局审批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做好纪律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村民上访的村,镇党委政府将进行相应处理。在农村低保自查整改工作期间,要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原则,确保全镇农村低保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使困难群众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