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7月27,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发布,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8月7日,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会议专门听取了县审计局《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8月11日,县委常委会就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实施细则》做了专题研究部署,9月4日县委办公室向全县各镇党委政府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发出通知,对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尤其是对《实施细则》的新内容 、新理念、新要求要认真研读,加深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实施细则》全文由单位自行在县政府网站下载。要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实施细则》,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形成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的督促检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和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助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发挥“揭露问题、防范风险”、“服务改革、助推转型”、“制衡公权、反腐倡廉”功能。
三是县审计局要深入学习《实施细则》,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县审计局要充分领会《实施细则》新内容、新要求及精神实质,以更加规范的审计行为,更加娴熟的业务技能,以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为重点,全面提升汉阴经济责任审计水平,推动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