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严把“四关” 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关。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就深入项目区与镇村干部座谈,开展“群众最想干什么,我们能为群众做什么”活动,使项目的设计是群众最想要、最受群众欢迎、最符合当地实际的工程,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减少施工中的变更。
二是严把工程招投标关。实施前,在国家、省、市、县有关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增加信息公开性,增强投标竞争性,避免暗箱操作。项目招投标全程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最大程度确保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把质量监管关。聘请的专业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工程质量,要求监理人员对重要的单体工程和隐蔽工程实行旁站式监理。每个标段还配备了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也要常驻工地,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返工整改。
四、严把资金使用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即由国土资源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国库直接支付。项目不预付工程款,完成县级初验拨付80%,完成省市验收拨到95%,剩余5%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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