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青枫秀岭B区4—7号楼推迟交房时间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4-12-15 17:24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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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购房户:
因今年雨天较多,严重影响了房建施工进度。据县气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1月—11月共计下雨天为133天。其中:1月份6天、2月份13天、3月份13天、4月份15天、5月份13天、6月份11天、7月份9天、8月份17天、9月份15天、10月份10天、11月份11天。按照本公司和各住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交付条件与期限之规定“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
2、施工过程中遇到恶劣天气或发现需保护的文物古迹;
3、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因此,根据今年雨天影响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将青枫秀岭B区4—7号楼交房时间推迟至2015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初十)前,2月28日再无法交房,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对购房户进行赔偿。请各购房户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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