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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送上“新套餐”

作者:胡仕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05 17:18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该县从拓宽就业渠道、支持自主创业、强化就业服务三个方面推出扶持“新套餐”,积极助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创造条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单位缴纳20%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协助组织医学类定向招聘、免费师范生定向招聘、城镇社区招聘,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引导各用人单位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将就业见习作为托底安置措施,对就业见习生实行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 元,补贴时间不超过6 个月;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过渡性安置。从2015年起,当年新增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企业登记、税收减免、申请小额贷款、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最高10万元的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领办或合伙创办企业的,给予发放最高20-5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贴息期限为2年。人社部门每年安排专项指标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基地)建设。继续完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建好富硒食品孵化器和装备制造孵化器,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同时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 补贴期限为3 年。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托管档案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全程动态跟踪服务,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无障碍。 积极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积极提供政策宣讲、就业指导、招聘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要定期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灵活放宽高校毕业生流动条件,高校毕业生流动就业以劳动合同或档案管理部门出据的离职证明为依据,不再需要行政介绍信和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