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2015年养老金
按照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统一安排,汉阴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日前对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1、按照本次调整之前的养老金水平,每人增加2%。2、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提高的基本金养老金从2015年1月开始执行。
本次共有3460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了基本养老金调整,调整总金额677517.52元,其中:月养老金最高调整401.26元,最低调整136.66元,人均调整195.81元,调整后我县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从1750元增加至1945元。调整增加的1-3月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25日前发放到位,从4月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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