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四举措促进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县教体局采取四项举措,确保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新常态。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了汉阴县中小学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股,负责具体事务。要求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导、政教、团委(少先队)、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及体育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县教体局宏观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要求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统一规范作息制度,规定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纳入到各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结合各校特色确定体育活动内容,充分利用体育课及第二课堂进行技能教学,在大课间进行练习、巩固和强化。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求学校充分利用操场、走廊、多功能教室等设施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同时加强对学校落实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要确保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安全。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不折不扣地执行。学校是落实学生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具体实施者,按照县局的指导意见及要求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明确、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医务及安全监督有保证。明确学校校长是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活动开展,学校分管校长负责活动的规划、组织、督查、落实。学校教导、政教、团委(少先队)、后勤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导负责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内容时间的安排落实;政教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和宣传;要求团委(少先队)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后勤要负责场地器材的安排、医务监督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统筹,相互配合,人人参与,个个尽责。
四是加强检查督促,保障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实施。要求各校要依据具体工作方案,建立起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常规管理制度,成立检查评比小组,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及时总结表彰,常思常进。县教体局把各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加强督查指导,不断推进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