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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我县四项措施推进镇村综合改革

作者:沈小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6-16 09:5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镇机构改革专项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同时,为加强机构撤并整合组建工作,建立了县级领导牵头抓总机构撤并整合组建工作制度,明确8名县级领导分别牵头抓总镇(部门)机构撤并整合组建工作,督察指导各镇(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研究和妥善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清产移交。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民政、审计、档案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四个县镇村综合改革指导组,督促指导涉及撤并的镇做好在编人员归并、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移交和文书档案移交等工作。

    三是严明组织纪律。在本轮镇村综合改革中,凡涉及撤并的镇和撤销并入各镇的部门派驻机构的现有人员,均要按照《汉阴县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人随事走”原则,先行规并到合并后的机构统一接收、安置、管理。镇村综合改革期间,各镇的人事编制,除领导干部任免调动外,其他一律冻结。对涉及人员岗位调整和需要人事统筹调配的,待组织、人社部门正式批复各镇岗位设置和人员定岗方案后,由编制、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做好人员调配工作,实现余缺调剂,综合平衡,妥善安置人员,建立编制人员台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是明确时限要求。7月底前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印发各镇“三定”规定;8月底前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各镇“三定”规定,督促指导各镇细化分解职能职责,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制定人员定岗方案;11月底,县镇机构改革专项组组织对各镇机构改革、执行“三定”规定和落实人员定岗等工作进行集中督查,并对镇村综合改革情况组织实施专项评估,全面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