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务要闻>汉阴要闻

汉阴要闻

解读汉阴县镇村综合改革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6-17 14:06

    编者按: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2015年全县实施新一轮镇村综合改革,将撤并减少4个镇、38个行政村。撤镇并村工作干部关心、群众关注,为便于广大干群准确、及时了解镇村综合改革相关精神,县编委办近期对收集的干部群众最关心的涉及镇村综合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梳理,逐一予以解读。

    1.本轮镇村综合改革的目的和核心任务是什么?
  
    按照省市批准的《汉阴县镇村综合改革方案》精神,本轮镇村综合改革的目的是要按照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总体思路,以合理调整镇村规模、加快职能转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镇级机构改革,创新农村管理体制,建设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镇级机构和农村新型社区,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其核心任务主要是“理顺关系、还权赋能、促进发展、方便群众”。即:要通过撤镇并村和完善各镇功能,明晰镇政府职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事权与镇级机构、人员、财力相匹配的运行体制,培育和扶持重点镇建设,推进重点镇扩权强镇步伐,提高镇政府发展经济、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要逐步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促进农村长远发展。

    2.改革涉及多少个镇、村的撤并?

    本轮镇村综合改革,我县涉及撤并减少4个镇、38个村。涉及撤并的镇、村情况如下:
    (1)撤销酒店镇,并入平梁镇,镇名平梁镇,镇政府驻棉丰村。
    (2)撤销上七镇,并入漩涡镇,镇名漩涡镇,镇政府驻群英村。
    (3)撤销双坪镇,并入汉阳镇,镇名汉阳镇,镇政府驻长岭村。
    (4)撤销龙垭镇,并入双河口镇,镇名双河口镇,镇政府驻龙垭村。
    全县撤镇并镇后,保留10个建制镇。即: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铁佛寺镇、双乳镇、双河口镇、观音河镇。
    并村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实施。全县撤村并村后,减少38个行政村,保留141个行政村。

    3.本轮改革后各镇行政、事业单位有什么变化?

    按照《汉阴县镇村综合改革方案》精神,本轮镇村综合改革,我县除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含森林派出所)、按区域设置的敬老院、学校暂维持现有体制不变外,原驻镇的具有管理职能的司法所、工商所、国土资源所、食品药品监管所等单位全部下放到各镇管理。驻镇单位下放到镇后,通过政府授权或部门委托的方式,赋予镇上承担原派驻机构的管理职责,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其编制、人员、经费、资产等同步下划到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牌子;沿汉江镇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所牌子;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监管职责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在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牌子;整合财政、国有资产监管、资金审计等职责,设立财政审计所;同时,将畜牧兽医站职能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结合市、县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将计生服务职责整合划入卫生院,作为县卫计部门管理的驻镇机构。
    改革后,各镇内设机构、事业站所统一设置为“四办二所三站”。“四办二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国土资源管理所”牌子)、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审计所;“三站”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镇上现有其他机构一律不再单独设置,不再加挂牌子,其职能职责由划入的机构承担。
    各镇纪检、监察以及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4.镇村综合改革后,各镇行政、事业编制会有什么变化?

    本轮改革镇村综合改革不涉及精简镇级编制。各镇内设行政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以现有镇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为基数,综合考虑各镇区位、人口、面积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按照全县总量控制、镇间适当平衡的原则,根据相关机构承担的职责任务统筹核定,按程序报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5.镇撤销后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是否会受到影响?

    为确保撤镇后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不受影响,在撤销的酒店镇、上七镇、双坪镇、双河口镇原政府驻地分别设立平梁镇酒店工作站、漩涡镇上七工作站、汉阳镇双坪工作站、双河口古镇工作站,不作为实体机构,隶属于合并后的镇,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公共服务等工作,工作站站长由合并后的镇镇长兼任,另外从撤并镇原班子成员中选择1-2名熟悉当地社情民情的人员任副站长,并由合并后的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在镇管干部中安排5-7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6.镇撤销后,原来的各项财政补助资金是否会取消?

    镇撤并后,原驻地的学校、幼儿园、医院、通信、电力、金融等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继续保留,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县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镇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已撤镇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减少,统一安排到合并后的镇。在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时,要充分考虑镇村人口规模和面积等因素,对合并后的镇村倾斜支持。

    7.镇撤销和驻镇机构下划后,原有的资产如何处置?

    对撤并镇和下划驻镇机构的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债权债务、档案资料等要先进行认真清理登记,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统一监督下移交,妥善保管,防止流损。

    8.镇撤销和驻镇机构下划后,原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如何进行安置?

    撤销的镇政府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上统一调配,妥善安置,原职级待遇保持不变。派驻机构的在编工作人员,由镇同步接收同步安置。
    本轮镇村综合改革中,凡涉及撤并的镇和撤销并入各镇的部门派驻机构的现有人员,均要按照《汉阴县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人随事走”原则,先行归并到合并后的机构统一接收、安置、管理。镇村综合改革期间,各镇的人事编制,除领导干部任免调动外,其他一律冻结。对涉及人员岗位调整和需要人事统筹调配的,待组织、人社部门正式批复各镇岗位设置和人员定岗方案后,由编制、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做好人员调配工作,实现余缺调剂,综合平衡,妥善安置人员,建立编制人员台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